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昨日(17日)公布,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上调5.96%,中层薪金级别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4.71%。薪酬调整追溯至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作出这个薪酬调整决定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充分考虑到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六项因素,即:从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公务员士气。政府将会在7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这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记者尹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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