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昨天(19日)继续审理,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余振昌供称,大富豪夜总会创办人罗焯2005年支付许仕仁的300万元(港币 下同),是许介绍罗成功向中信银行(国际)取得5.5亿元贷款所得的佣金。
香港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作供
应控方传召出庭作供的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余振昌,他于2009年4月开始调查本案,当时是首席调查主任,他是于2009年12月22日及2011年11月14日向许仕仁录取口供,以及分别在前年3月19日及29日拘捕第四被告陈巨源及第二被告郭炳江。
代表许仕仁的大律师蔡维邦盘问时向余振昌指出,许仕仁于2005年6月21日收到罗焯以本票支付的300万元款项,之后余指示下属进行调查,会见罗焯、其下属简志强及中信银行(国际)职员简应添,结果得悉该300万元是因许仕仁协助罗成功向中信银行(国际)取得5.5亿元贷款的酬劳。余振昌同意他指该300万元是许仕仁的佣金或介绍酬金。
此外,香港廉署调查主任甘颖锵作供时,遭郭炳江的英国御用大状Clare Montgomery质疑廉署没有将部分检获文件列作呈堂证供。(记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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