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6日在北京表示,香港于3月1日正式实施“奶粉新例”,零售市场的奶粉供应已恢复正常,“新例适用于所有人,并不是针对内地居民,希望获得内地居民的理解和谅解”。
梁振英表示,香港进口境外奶粉数量已从2008年的1500万公斤增加至去年的4000万公斤,而期间香港的出生率仅增加了17%。
“有大批奶粉在零售层面被水货客和一部分旅客买去,造成奶粉零售短缺持续了很长时间,越来越多的香港家庭在商店买不到奶粉。”梁振英坦言,新例的出台仅为保障在香港生活的婴幼儿和香港居民的婴幼儿的奶粉供应,“特区政府试过一系列的措施之后,到最后逼不得已才在出境上有所管制。”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离境人士除获发许可证外,不能携带超过1.8公斤的婴幼儿奶粉离境,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对于目前内地民众在新例解读上存在的误解,梁振英表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并不是硬性规定,而是最高的法则,将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予以处理。
面对外界对于新例的质疑,梁振英表示,新例出台前,特区政府充分研究了法律规定,该法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定。
梁振英同时称,特区政府愿意从各界听取改变的办法,但特区政府在实施新例前已尝试过很多措施,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强对内地居民的沟通说明,包括制定新例的背景和当时所面临的困难。
截至5日,共有87人因违反新例被香港海关拘捕,涉及85宗案件,其中49名为香港居民,36名是内地居民,另有两位持外国护照。香港裁判法院已就5项案件作出审判,5名被告均认罪,罚款额介于500至5000港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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