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11日刊发社论《管制垃圾食品 踏出了第一步》,该文指出,最近台湾毒淀粉事件,让我们反省食品添加物的必要性以及管理制度,但是从健康的角度而言,这次不小心“连带”修过的垃圾食品限制条文,对台湾民众长期健康真正有更积极的作用。
文章摘编如下:
有人开玩笑说:“上帝为了惩罚人类,所以好吃的东西都对健康有害”。从小,父母亲费尽心力要小孩吃蔬菜,但是,汉堡、薯条、巧克力、蛋糕却是小朋友们的最爱,在农业社会,食物生产不易,自然又健康,到了工业社会,一切讲方便、效率,因此,为了吸引消费者,各种好吃的零食或休闲食品,通常口味比较重。
有研究指出,动物长期食用“垃圾食品”在大脑中枢会有“成瘾”现象,从商家的立场,当然,希望消费者对它的产品“上瘾”。几年前有位导演,连吃三十天的汉堡、薯条,结果体重飙升,血压升高。不过,由于这些食品基本上是“安全的”,问题在于“量”。虽然,一般相信,多吃垃圾食物有可能增加“三高─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的风险”,但是,一般人如果饮食均衡,即使每天吃一些零嘴,并不妨害健康,因此,如何管理垃圾食品变成现代社会的特殊问题。
垃圾食品并无官方定义,一般相信是一九七二年由美国的一个消费者民间团体所提出,而被广泛使用,它指的是高热量、高脂肪、高糖分、高盐分,而不太具营养价值的食物,例如:各类零嘴、休闲食品、糖果、甜食,以及油炸食品皆属之。而所谓营养价值,也随着时代而有所不同,二次大战后,食物缺乏,所有的肉类、高脂肪、高蛋白都认为高营养,连糖都是奢侈品。今天,大家都“营养过剩”,所以现代对“营养”的定义是均衡,不能只吃高蛋白、高脂肪、高卡路里的食物,而需有各种蔬菜水果来丰富我们的饮食。但是垃圾食物,因个人的喜好和饮食习惯而有所不同。例如:汉堡如果包了许多蔬菜,也可以是营养均衡的健康食品。
甫因毒淀粉事件,而迅速修订的《食品卫生管理法》,新闻媒体的焦点都落在“违法添加对人体有害添加物”,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的条款,但是,令人意外的,争议已久的“垃圾食品”条款亦“夹带”过关。新法第二十八条“主管机关对于特殊营养食品易导致慢性病或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之食品,系限制其广告”,可以说是台湾在垃圾食品的管制上踏出了第一步。
综观全世界,最早引领风潮的是北欧的挪威和瑞典,早在一九八○年代就立法禁止十二岁以下的儿童广告,不过当年曲高和寡,少有国家跟进,一直要到迈入廿一世纪后,由于战后婴儿潮的老化,造成西方福利国家极大的负担,而下一代的健康愈来愈令人担忧,因此,近年来陆续有许多国家开始用行政手段限制这类食品的销售,例如:匈牙利的垃圾食品税、法国的含糖饮料税、丹麦的脂肪税等。不过以加税为手段通常是不受欢迎的,例如:两年前“国民健康局”所提出的“垃圾食品健康税”就胎死腹中。比较容易推动的仍然是强制营养标示,不仅一般超市销售的各类食品,还扩及所有餐厅的菜单以及外卖产品,必须有清楚的热量和营养标示。
最强力的手段,当然是限制贩卖,但是全面推行,阻力很大,所以近十年来大家就先从学校开始,尤其是小学生,逐渐成为各国着力的重点,法国在二○○五年禁止在小学贩卖含糖饮料及巧克力,二○○六年英国教育部长宣布,要给学童一份健康的“菜单”,不但禁止校园内禁止提供含糖饮料和食物,零食仅限于坚果类,所有餐点使用高质量肉品或含油鱼类,每餐至少要有两份蔬菜,同时每周只有两餐可以提供油炸食物。
英国的作法可以说是全面性改革小学生校园内饮食的经典。美国由于是联邦政府制,各州作法不一,因此,反而提供了一个自然对照实验,最近美国一个研究比较用立法管制校园内贩卖垃圾食品的州,和未强制立法的州,平均而言,学童的肥胖比例和平均体重确实有差异,最近美国农业部,已经在积极考虑如何立法将垃圾食物赶出校园。除了先进国家外,印度似乎也赶上这个风潮,根据最新消息,今年暑假后,印度校园内也不再能看到垃圾食品。美国纽约市长彭博,二○一二年铁腕实施禁止容量超过十六盎司(约四八○c.c。)的含糖饮料于餐厅、电影院、运动场和餐厅销售,这是继他之前含糖饮料税、禁反式脂肪,校园内禁卖含糖饮料,以及连锁餐厅菜单明示卡路里等措施,再度引领全球“健康饮食”运动风骚。
最近的毒淀粉事件,让我们反省食品添加物的必要性以及管理制度,但是从健康的角度而言,这次不小心“连带”修过的垃圾食品限制条文,对台湾民众长期健康真正有更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