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江国成)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3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计分别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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