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多渠道筹集省级资金11.7亿元,帮助企业减轻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支出压力。
今年,山东加大了对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支持力度,先后分两批对枣庄、莱芜等市已拆除的3座炼铁高炉和7座炼钢电(转)炉兑现奖补资金5000万元。同时,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6.5亿元,积极支持钢铁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山东设立了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助资金,2013年,对资源面临枯竭、安全基础条件差的10户煤炭企业进行关闭工作,在足额返还企业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先后分两批兑现财政奖补资金540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144万吨。山东多方筹措资金4.16亿元,对列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12个行业的173家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和48户小企业关闭项目进行奖补。(王海红 高洁)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