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继桂林石户米粉“问题叉烧”案中的6名涉案人员被捕后,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又对“问题叉烧”案中的另外两名涉案人员“问题叉烧”作坊老板陶某和桂林石户米粉店股东徐某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悉,周某、李某和文某自2013年起,从南宁市周边县镇收购病死猪。在无经营资质、无卫生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周某和李某在兴宁区人民路周某家对病死猪肉进行切分及销售。陶某从周某、文某处购买切分好的病死猪肉,让其儿子运回兴宁区的出租屋。陶某与妻子、儿子在无经营资格、无卫生检验检疫的情况下,收购病死猪肉,加工制作叉烧,事后将叉烧销售至南宁市的桂林石户米粉店各分店及快餐店。现年44岁的桂林石户米粉店股东徐某明知陶某等人制作的叉烧价格低廉,可能有问题,但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以低价从陶某处订购叉烧,用于叉烧粉的制作及销售,放任将问题叉烧提供给顾客食用。
今年1月15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侦部门相继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居民房内隐藏着两处销售私宰肉的可疑窝点。根据此线索,南宁警方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问题叉烧”的桂林石户米粉店,有多名涉案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2月24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某等6人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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