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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鱼肝油不得乱贴标签违规宣传

2014-03-20 08:45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央视3·15晚会让鱼肝油一下成了热门话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发布会18日召开,对鱼肝油问题作了进一步解答,强调鱼肝油可以用于保健食品和食品,但不得通过标签混淆家长的视听、违规宣传。

  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这一次3·15晚会曝光的鳕鱼肝油案件,典型特征是没有获得保健食品的许可,也不按照食品的备案标准要求进行组织生产,擅自使用鱼肝油。而且更恶劣的是企业在它产品的标识标签和外包装上抓住了家长的心理,用所谓的特别醒目的鳕鱼肝油标签来混淆家长的视听,达到违规宣传的目的,同时获得高价的销售。”

  “鱼肝油的确在临床会用于婴幼儿身上,是为了更好地、适当地补充维生素。但是小儿个体差异大,且市面上鱼肝油品类多、剂型杂,所以不建议家长将其当成普通食品随意购买、自由喂服。”广州女子医院育儿专家朱飞飞告诉本报记者,是否使用应遵从儿保医生评估和指导。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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