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辛红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京安”牌野山梨等4种不合格食品,并决定对四种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这四种食品分别为重庆欣泰发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7月4日生产的“怪怪”牌重庆怪味胡豆;山西福运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7月22日生产的“福圆运”牌果脆;北京鑫益丰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3日生产的“京安”牌野山梨;潮安县雅利来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8月20日生产的“雅利来”牌青豆。
北京食药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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