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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粽火腿粽禁止入境

2014-05-23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东今年出口粽子376吨下降一成

  本报讯 (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粤国检)随着端午节的临近,有不少旅客和投递者在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时遇到了因检疫风险而遭拒绝的尴尬。

  据悉,广东检验检疫局2014年至今共出口粽子277批、376吨、货值132万美元,虽然以重量计比2013年同期减少10%,但货值仍稍有增长。

  广东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一些品种的粽子含有肉类成分,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而且,携带、邮寄的粽子易发生变质。为此,一些国家对携带、邮寄粽子入境采取限制措施。

  据介绍,依据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

  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

  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等。

  禁止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

  允许中国内地粽子入境,但禁止中国香港粽子入境:新加坡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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