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桃园县卫生局兵分多路前往“卫福部”公布的辖内厂商稽查。“中时电子报”资料图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昨日(25日)通过“食品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加重刑责、将罚金提高10倍。“食药署署长”叶明功昨于“立法院卫环委员会”表示,修法后可一事一罚,以强冠掺伪25项油品来说,犯罪事证确定,恐遭重罚20亿元(新台币,下同)。
叶明功指出,此次修法将解决一事不两罚、不法利得追讨等问题,盼1个月内修法通过,严惩强冠等不法业者。
“卫福部次长”许铭能昨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上次大统混油因法院处了3800万罚金,导致彰化县卫生局对大统处分的18.5亿,因一事不二罚撤销,因此新法删除第49条第5项,即法院可以对法人处以罚金之规定。
他说,拿掉这条后,高雄市府对强冠做的5000多万罚金,就不会被撤销。
“一事不两罚”疑虑虽解决,但“卫福部长”邱文达日前表示希望本次修法纳入“溯及既往”条款,却未列入新条文。“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转述,“法务部长”罗莹雪说,“溯及既往”产生很大争议,现今司法采取一罪一罚原则,强冠的罚金,其实不会太低。
此外,“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多名朝野“立委”刘建国、田秋堇及苏清泉指出,食安问题症结在于执行不力、稽查人力及经验均不足,“卫福部”应继续向“内政部”争取设立卫生警察,或与环保警察及稽查人力合作,“经济部”应督导或依法重罚,防范地下工厂违法,或饲料、化工原料物、废弃油流入食物链。
叶明功坦言,“食药署”专责稽查人力仅70余人,多数安排在海关边境工作,地方卫生机关流动稽查600余人,平均年资1年以内,流动率极高。
国民党政策会代执行长费鸿泰昨日表示,草案送到“立法院”后,最快下周五可付委,如果不复议,加上朝野都有共识,在10月底就能三读通过。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