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这其中,四川达州消费者最关注的莫过于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餐饮企业如果违规,将面临最高 3 万元的罚款。11月2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走访了达州10家餐饮企业,其中只有一家表示在包间有最低消费,而其他餐饮酒店都表示,已经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记者走访:多数餐馆取消最低消费
虽然《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达州的部分市民还是不了解相关规定。“是不是哦?”市民白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规定能够真正得到落实,“现在还是有不少酒店在收取包间费”。
随后,在达州市西外的达人街,记者以订餐为由挨个走访了一些中餐和火锅店。“消费好多收好多,没得最低消费的要求。”在走访了10家餐饮企业,店里的负责人都表示对消费多少没有要求。然而,一家老鸭汤锅店则表示,大厅虽然没有限制,但在包间消费要满200元,如果不满200元要按照200元来收。
根据新规,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一旦违反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餐饮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
取消之后:酒楼上座率不降反升
“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设置最低消费,这种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达州市知味苑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出于盈利目的,现在一些火锅店还在实行最低消费,他们很早以前就曾经联合过行业协会,建议取消最低消费,但是没有人响应。“现在这个政策出台还是很及时,阻力应该不会很大。”他说,这对于行业发展是有利的。
从去年1月开始,达州老地方酒楼也取消了最低消费。酒楼负责人符波介绍,最低消费主要是为了收回包间装修、服务等成本,因为两个人也去占用一个包间,还是很不合算。
他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通过一年的情况来看,取消最低消费并没有亏本,反而上座率更高了,来酒店的人更多了。
律师说法
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
随后,记者从达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如果消费者遇到餐饮企业强行收最低消费,可以拒绝支付,按照实际消费的费用来支付,并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要拿好自己的菜品清单、索要发票,以此作为证据。
据介绍,最低消费实际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最低消费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同时和国家厉行节俭的风气也是相违背的。“如果消费者消费的费用达不到最低消费,他就可能多点菜,导致浪费”。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宦小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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