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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四方面重点修改 “网购”提供方将担责

2015-03-04 14:1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中国台湾网  普燕 摄)

  中国台湾网3月4日北京消息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4日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答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问题时表示,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力度很大,将从突出预防、全程监管、加大处罚,社会共治四方面做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傅莹表示,中国人有句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一个天大的事,现在这个问题确实是很牵动人心。总有人那么昧着良心赚黑钱,令人发指。人大确实想在这个问题上怎么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如何能够通过更加严格的立法和更加严格的监督,使这方面的情况切实得到改善。

  傅莹表示,去年我们对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这次修改的力度是比较大的,原来法条是104条,现在已经增长到145条,修改的重点是四个方面,一个是突出预防,二是要全程监管,三是要加大处罚,四是社会共治。

  提及大众关心的“网购”问题时,傅莹表示,在食品安全法草案当中专门增加了新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也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记者 普燕)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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