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举行100周年。历年来均宣称曾夺取该博览会金奖的茅台酒自然是不肯放过宣传机会,从去年起就通过不断预热升温的活动造势。然而,媒体调查却发现百年金奖可能造假,对此茅台回应称:得啥奖不重要。(3月17日《长江商报》)
在这之前,关于茅台是否获得过“1915年巴拿马金奖”这一问题,已经多次受到过酒业同行和公众的质疑和炮轰,却仍然没有正面回应,而如今的这篇报道,无疑又将茅台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遗憾的是,有关方面的回应仍旧是没有切中问题关键。面对访问,茅台前“掌门人”季克良称:“到底得的是个什么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显然,这种回应是在避重就轻。
有没有得巴拿马金奖,就是一个事实判断,囿于时代变迁,尽管不易考证,但却不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其作为既定事实来进行营销宣传,面对公众和同行质疑却拿不出证据,这就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那么对于饱受质疑的信息,在没有澄清和坐实的基础上,就将其作为事实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非常不妥。基于此,茅台有必要厘清是否获得过巴拿马金奖这一事实,给公众一个交代。
尊重历史和事实,这是一个现代企业应有的态度,那些靠着虚假信息宣传,从而博取公众眼球的行为,最终自然会自食其果,那些靠着奖牌和荣誉进行自我标榜的宣传行为,在消费者日益理性的当下,也必然会捉襟见肘。然而,有些企业通过攻击同行的“巴拿马金奖”问题,来进行自我标榜和炒作,这同样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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