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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平潭口岸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

2015-09-16 10:28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即日起允许平潭澳前码头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有效期半年。同时,建议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包括吉钓港区和澳前码头等区域在内的口岸建设,在条件成熟时正式申请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格。

  据介绍,台湾水果通过搭乘“海峡号”“丽娜轮”登陆平潭有着很大的优势,早上在台湾采摘,下午就可运抵平潭,速度快,这是一条空运速度,海运成本,快速、便捷的物流通道。2013年11月首次获得质检总局批准以来,平潭澳前码头共试进口了台湾水果29批、40.98吨、9.16万美元,其中2014年试进口台湾水果4422箱、32.58吨、6.6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1倍、2.8倍和1.5倍。目前,从平潭进口的台湾水果种类已达14个品种。(记者 王帅)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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