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盐改正式启动。对于改革后食盐价格、安全保障等热点话题,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回应称,发改委、工信部已经要求各地限期建立食盐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下一步还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盐监管机制。
在19日召开的2016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王强介绍了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情况。他透露,发改委、工信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制定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12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全部完成。
为了落实食盐储备责任,王强指出,发改委与工信部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食盐储备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国食盐储备约155万吨,为全国小包装食盐三个多月的销量,食盐储备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
对于外界质疑食盐价格是否会上涨的问题,王强表示,发改委、工信部还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信用管理与公共服务系统开始试运行。
他还透露,下一步,将加快出台《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盐行业信用专栏,向社会公布有资质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名单、盐行业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和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
除此之外,王强表示,目前发改委,工信部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内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和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经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打破现行各环节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改革方案落地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