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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先行先试 台胞在大陆首获个税财政补贴

2013-04-18 13: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7日福建平潭消息 16日,福建平潭县地税局开出了首份个人所得税缴纳完税凭证,并将其交到了台商严世杰的手里,这意味着严世杰将获得20%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成为在大陆获得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的首个台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涉及内地和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办法的批复》,在平潭任职、受雇、履约的台湾居民,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权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其他所得”等,均可在当地获得实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补贴。(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谨熙)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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