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态保护,“婆婆”多却相互扯皮,大田以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做法解决问题
福建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获批筹建
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日前获批筹建,这是福建省首个获批筹建的生态综合执法局。
据了解,生态综合执法局的前身是大田县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这个大队是大田整合环境生态监管各相关单位的力量,于2010年7月在全省率先成立的。其背景是随着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环境生态保护压力日益加大,加上大田是矿区,水体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越发凸显;而在环境生态监管保护方面,涉及职能部门多,有些职能交叉重叠,出现问题时,各职能部门衔接不紧,甚至相互推诿、扯皮。
环境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相对集中生态处罚权,全面负责当地的环境生态综合整治、监管、保护之职。该大队由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安监以及煤炭行业、建材行业、冶金化学矿业三个管理办公室等8个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协调执法”的运行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单位及个人对有关环境、水土、矿产资源、森林、水等法律法规涉及环境生态方面的执行情况,以及各相关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环评报告等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破坏环境生态的单位与个人。
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两年多来,查处了破坏环境生态案件上百起,在大田的生态建设实践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随着生态综合执法局的成立,大田县正着手制定相应的奖惩工作机制,将各乡镇的生态执法工作成效纳入工作考评范围,推动生态领域的监管和执法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张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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