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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伪劣汽车何以一路绿灯

2013-08-03 14:4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张进东在福建省漳浦县拥有一个18辆重型货车组成的车队,当初他和别人合伙按揭购置这些大家伙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它们这么快就会“寿终正寝”。

  2012年3月28日,漳州市公安局对漳浦县恒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贸易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立案侦查。张进东的18辆车全在其中,属于被篡改组装发动机的伪劣汽车。

  这就意味着,张进东的车队不能上路,无法将水产、水果运往浙江;更不可能出售、过户,一夜之间,一辆25万元的货车就缩水10倍,成了2万元废铁。

  “以前,我们一辆车每个月能有8000元左右的收入”,张进东说,“现在不仅分文没有,还得抵押了房子还贷款。”

  “如果不是有的人卖车时发现过不了户,我也不会知道发动机被改过。”张进东说,他自2006年陆续从恒昌贸易公司购车以来,新车都上了牌照,拿到了登记证、行驶证,此后,每年车管所的年检也都顺利通过。

  前前后后,6年之久,漳浦县300余辆问题车,怎么能一路绿灯?

  私改发动机号码,一路畅通过年检

  车主陈坤竹先后从恒昌贸易公司购买了5部江环(福环)牌货运车跑运输,把漳浦的蔬菜、水果运输到江浙地区。

  “总有小事故”,陈坤竹说,后来才知道这些车的发动机被改过了,“小马拉大车”,当然要出问题。

  据东南网2013年5月9日报道,经查,林绍兴、陈志昌(恒昌贸易公司股东——记者注)等人自2006年开始,从中国重汽福建海西汽车制造厂购进江环牌汽车,将汽车配置的玉柴发动机改配为锡柴发动机,然后更改锡柴发动机的发动机号码,在漳州市各县区销售,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原汽车生产厂家的胡姓代表解释了改变发动机号码的初衷。

  “按照标准,我们生产的车辆应该配置玉柴发动机,不过,这边的人比较喜欢省油的锡柴发动机。”他说,当时,国家发改委规定,一种车可以使用多种发动机,但必须在拓展公告获批之后,才能安装买卖。

  胡姓代表表示,由于厂家生产不完善,我们在国家的拓展公告出来前三四个月,就进行了生产,然后把玉柴的发动机编码改到锡柴发动机上,再销售上牌。

  “后来,公告出来以后却不知道,本来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锡柴的发动机去销售上牌,结果还在改发动机编码。”他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私改发动机号码是无法上牌的。但实际上,问题车辆都取得了合法登记。

  “销售商给我们办的手续都是齐全的。”张进东说,车子年年在车管所验,也都过了,谁会想到车子有这么大的问题?

  近日,在这些货车上牌的漳州市车辆管理所,该所教导员表示,发动机号码改变后,绝对不可能上牌,“这是刑事犯罪,应该去刑警队报案”。

  “质量过不过关,每年盖5个合格的公章,就能证明。”已被取保候审的林绍兴说,“如果当时的任何一个环节卡住,也不至于到今天这种地步。”

  不过,漳浦县车管大队大队长陈永龙告诉记者,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车辆在年检的时候,发动机号码并不是查验项目。

  那么,几百辆问题车当初是如何登记上牌的?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你去问具体部门。”

  “不合格产品”的鉴定结论久拖不放

  2012年3月29日,恒昌贸易公司的股东林绍兴、陈志昌等5人,相继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随后,漳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对一些涉案车辆进行了“产品伪劣鉴定”。2012年4月,第一批30多辆江环牌货车经鉴定为不合格产品。

  是年5月,这些车主收到了《漳州市公安局专案告知书》,称“你购买的江环牌重型厢式货车,车号×××系不合格汽车产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该车必须停止上路营运。”

  2012年8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恒昌贸易公司“从2006年至2011年期间销售江环、福环重型货车中,部分车辆存在改配发动机等问题”。

  《公告》还指出,为维护各车主合法权益,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在此期间,若有向该公司购买车辆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请车主于即日起至8月12日,携带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买合同等,到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报案。

  当年8月13日,张进东、陈坤竹等人的车开到了指定地点接受检验。据陈坤竹讲,这次共有275辆车进行了“产品伪劣鉴定”。

  “我们每个月都要来一趟,去漳州市人大、政府、公安局、工商局、信访局好多部门上访。”陈坤竹说,同样的车型,同样的鉴定过程,怎么快一年了,都没有结论?

  7月10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他们反映的汽车质量问题进行了回复,称“经我局调查和向公安部门了解,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已委托有关机构对涉案汽车产品进行了鉴定,确认为伪劣产品”。

  既然已经确认是伪劣产品,为什么没有鉴定书?几次上访,陈坤竹被告知“谁委托,谁来拿鉴定报告”。

  “人家说是公安局那边一直没人来拿。”陈坤竹说,第一批问题车辆的车主都拿到了鉴定书,“有了鉴定书,才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销商赔偿”。

  然而,时至今日,这275辆货车的车主仍未收到属于自己的鉴定结论。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主任张青松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将鉴定书交给车主,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改码还是索赔,应由车主说了算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宇律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问题车辆是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这些车应该由公安机关统一查封或者登记保存。

  不过,目前,张进东等车主的车还停在自家的停车场里,甚至可以去再改一次发动机号码。

  2012年10月19日,厂家和销售商发布《关于部分江环(福环)汽车发动机的整改公告》。其中,明确提出此次整改车型为目前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车辆,整改范围是车籍漳州的购车用户。

  整改处理的事因是:“因车辆装配的发动机与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配置不一致,以及小部分车辆所装配的发动机符合《公告》要求但被错误改码。整改的方法是更换发动机或对符合《公告》发动机恢复原编码。”

  张进东对目前的整改措施表示不解,“鉴定结论已经说车子是伪劣产品,改了发动机号码就变成合格产品了?”

  据恒昌贸易公司提供的《漳州问题车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显示,截至2013年5月31日,共整改漳浦县问题车辆168辆,待整改车辆108辆,漳州其他县区共整改问题车辆45辆,待整改车辆71辆。也就是说,目前漳州地区的问题车辆已达到392辆。

  “漳浦问题车辆整改工作小组”提出,只需对发动机号码进行恢复,便可正常年检、上路和买卖。但陈坤竹担心的是,如果同意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会不会成了共犯?”

  张青松表示,这种方式如果经过公安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在不影响侦查的前提下,也是一种补救措施。但是,车主们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这样的整改方式。如果不同意,他们可以要求厂家和销售商退货,索要民事赔偿。

  中国青年报记者未能从漳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详细情况,该局相关负责人称,本案尚未结案,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张进东说,我们不计较停运期间的损失,只要厂家和销售商能把车辆按照原价回购,能让我们赶紧再买合格车辆搞运输就好。

[责任编辑: 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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