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8月27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7日透露,国家质检总局已正式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特区还特”的政策支持。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平潭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赋予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平潭封关运作提上日程。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处长吴维中告诉中新社记者,该办法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的管理模式,在平潭出入境人员、船舶、货物监管、产业发展、认证认可等方面,全维度、全方位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从该办法可见,平潭享有比“特区还特”的政策主要包含十个方面,诸如对两岸往来交通运输工具,实施便捷管理;对经平潭进境的商品,实施分线、分类检验监管;对经平潭中转和过境货物给予便利;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环节;对内地生产的出口货物,由“二线”通道输入平潭,免于检验检疫等;允许台湾食品化妆品使用繁体中文标签等。
此间人士认为,在平潭封关运作之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对平潭建设自由港,实施全岛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在该办法中,明确支持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尤为引人注目:对经常往来台湾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台湾渔船以及台湾地区机动车辆,采用检疫“监管本”管理,变每次申报为自主登记。对原产于台湾的法定检验货物,在平潭生产加工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对原产于台湾输往平潭且在平潭销售使用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允许采用繁体中文标签。
该办法规定,为两岸交流特殊物品开辟“绿色通道”。两岸间紧急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
国家质检总局也明确表示,授权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平潭试点开展对台湾方面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的采信,制定采信进口台湾产品目录,将平潭打造成对台检验检疫创新前沿。
平潭以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为目标,得到中央的认可和支持。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二线闸口正在加紧建设,年内有望封关运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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