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财政积极采取措施盘活财政存量,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编制工作时间提前到每年6月份,给部门留更多的时间细化编制预算。同时,严格控制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规模,要求各部门对省本级支出要细化到具体拨款项目;补助市县支出要细化到市、县(区),并按照财政部要求,做好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工作。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将支出进度作为预算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省级部门,进一步加强二次分配资金管理,原则上要在三季度前全部细化下达。对于据实结算及有特殊管理需要的项目,可采取先下达、后清算,或分季下达的办法,避免年底集中列支,提高预算的均衡性。同时,每年4月份起,该厅还对省级部门的预算下达进度实行按月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抄报省委省政府。
三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出台《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统筹使用、讲求绩效”的原则,建立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定期清理机制。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要求省级部门将截止到2013年8月份尚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和需要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全部编入部门年初预算,统筹用于部门新增事项支出。
四是清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先清理、后规范”的原则,通过取消一次性及政策到期专项、取消分配零散、绩效不高的专项、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方式,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清理。切实解决目前专项资金设立过多、分配零散、绩效不高、整合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逐步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该省对财政对外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完善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夯实库款,保障预算支出需要。同时,继续精简压缩专户数量,巩固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成果。(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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