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丹)征收了大面积的土地,但却闲置着,今后,土地闲置较多的问题将被省政府重点监管,土地闲置较多的地区,其新的用地审批将会受到限制。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的意见》,我省将全面清理1999年以来已批的土地,并加强对土地的批后监管。
在土地清理过程中,省政府对供地率低、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原则上除省重点及民生项目用地外,暂停其新的用地审批;对供地率高于80%的县(市、区),追加其下一年度储备用地指标500亩。其他批而未用的土地,如果属于规划调整等原因,当地政府可以申请撤销用地批复,原用地指标和林地定额指标可调剂由所在县(市、区)使用;如果属于项目变动或不落实的原因,这些土地将被收储或调整给新项目使用。
同时,全省还将严控土地储备规模,规范土地融资行为。各地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县(市、区)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融资的,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
《意见》再次重申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户、征地补偿费要足额发放、安置要合理规范多元。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交地后,农业、国土部门应及时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名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名单确定的次月起,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为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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