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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联创新妇女维权 基层法院试点设立家事法庭

2014-02-13 08:4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2日从省妇联权益部获悉,今年省妇联将创新妇女维权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基层法院试点成立家事法庭。妇联还要配合各级公安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推动基层派出所加强110家暴报警点建设、试点家暴告诫制度,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妇女议事制、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互助制、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维权项目将在23个省级扶贫县实施,全面提升“维权三制”等工作实效。要推进省、市、县三级法院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基层法院试点成立家事法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要在市、县两级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受法院等部门委托调解,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省妇联还将充分发挥福建妇女网、“闽姐姐”微博、省妇联法律服务公益网等平台作用,开展网上接访、网上咨询,通过网上交流、网下办理,不断提升服务妇女群众的水平。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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