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意见》从财政扶持、工商登记服务、拓展业务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扶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政策。今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与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共同建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为小微企业利用债务工具融资提供增信。
《意见》提出,推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市场功能,建设多要素登记托管与交易平台、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平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平台,努力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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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简称“海交中心”)建设步入“快车道”。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4〕22号,以下简称《意见》)。
海交中心作为我省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于2013年7月18日在福州正式开业运营,目前挂牌企业353家,会员76家,与13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计授信额度205亿元。通过银行授信、股权交易、定向增资、引进私募股权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接金融机构融资平台等融资方式为企业实现融资突破5亿元,其作为我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正逐步显现。
本次《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海交中心建设,为海交中心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海交中心更快更好发展,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海交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意见》全文包括四大部分十三条内容,明确了海交中心的总体要求,提出建设多要素登记托管与交易平台、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平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平台等五大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功能,并积极给予政策扶持,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呈现诸多亮点。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