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4月29日电 (记者 孙贤迅)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14个保税港区——福州保税港区(一期)29日在福州港江阴港区封关运作。
福州保税港区位于福清江阴半岛,规划总面积9.26平方公里,划分为国际物流区、加工贸易区、铁路物流区和港口集散区等四大功能区。
此次获海关总署批准封关运作的福州保税港区(一期)面积为2.43平方公里,包括原福州保税物流园区、原福清出口加工区和福州港江阴港区1至3号码头三个独立围网区域,具备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多种功能。
福州海关负责人表示,福州保税港区封关运作后,将同平潭综合实验区一道,与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南北呼应,构筑福建省对外开放大平台。
目前,福州保税港区已纳入福建自贸区申报范围。因此,福州保税港区的封关运作也将为福建自贸区申报奠定基础。
福州保税港区封关运作后,对外可满足台湾高雄、基隆、台中以及东南亚国家的货物中转,对内可通过闽赣陆地港对接吸引闽北山区以及江西、湖南、湖北等内陆省份货物进出。
相关人士认为,这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构建完善的保税物流体系提供了新契机,对推动福州新港临港工业和国际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海西区域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力,促进对台经贸交流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福州海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全力支持保税港区建设和发展,创新监管模式,推进便捷通关,确保货物进出顺畅、手续简便、通关高效,使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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