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海峡西岸  > 正文

厦门企业获大陆在台首张经营性土地证

2014-08-07 15: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厦门8月7日电 (记者 陈悦)厦门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与台港澳处7日向中新社记者透露,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在金门设立的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日前在金门获得了5510平方米的经营性土地证。

  这是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以来大陆第一个获得台湾土地所有权的案例,厦门市商务局人士称此为“两岸经贸合作的重大突破”。

  厦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2011年在台湾投资设立了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主营住宿服务和餐饮业,并着手申请土地证。今年6月,该公司增资3384万美元,用于购买建设金门陆岛金城观光大饭店的商业用地。

  厦门陆岛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金辉告诉记者,此项目总投资达2.6亿元人民币,计划明年初正式动工,2016年中投入使用。大饭店落成后,将拥有近300个住宿房间,并兼营餐饮等业务。

  ECFA签订后,厦门企业投资台湾热情高涨,目前已有10家企业获两岸相关部门核准在台投资,有8家企业在台设立办事处。

  尤其是,金门与厦门一水相连,大陆游客赴金门游蔚为热潮,金门日益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重要集散地。目前,还有厦门华天等企业看好金门旅游业发展前景,正在申请土地证,欲在金门投资观光酒店项目。(完)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