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璐聪
本报讯来自福建检验检疫局的消息称,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平潭澳前码头继续试进口台湾水果,有效期半年。同时,建议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包括吉钓港区和澳前码头等区域在内的口岸建设,在条件成熟时正式申请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格。
据悉,平潭澳前码头与台湾之间的这条物流通道十分快速便捷,通过“海峡号”、“丽娜轮”,上午在台湾采摘的水果,下午即可运抵平潭。2013年11月,该码头首次获批试进口台湾水果,到目前为止共试进口台湾水果29批,总重40.98吨,货值9.16万美元。其中2014年试进口的台湾水果有4422箱,重32.58吨,总计6.6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1倍、2.8倍和1.5倍。目前,从平潭进口的台湾水果种类已有14个。
“试进口台湾水果每次期限为半年。”福建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3年11月和2014年7月,平潭澳前码头两次获批试进口资质,此次继续获批将有利于促进平潭对台小额贸易商品市场的繁荣发展,提升平潭港口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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