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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业秘密337调查近一半针对中国

2013-02-22 09:33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美国白宫2月20日晚发布的一份名为“反外国盗取商业秘密策略”的报告,尽管声称“并不专门针对某个国家”,但却依然引发了外界对中美商贸关系的猜想,就连《华尔街日报》的报道也毫不避讳地称此战略“主要向中国等国家施压”。

  这份战略报告将给中国企业带来什么呢?

  美337调查背后是产业竞争

  美国对于中国企业产生警觉并非一朝一夕的事。纵观近些年来美国337调查中有关商业秘密的案件就可窥见一斑。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冉瑞雪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2年到现在,美国337调查中关于商业秘密的案件共9件,而其中以中国企业为被告的就有4件。这4件分别是2008年的铸钢铁路车轮案、2011年的电子壁炉案、2012年的橡胶增黏剂案、2013年的碎纸机案。

  在美国针对中国企业的四起337调查中,除了电子壁炉案,冉瑞雪都是代理律师。她分析认为,案件呈增多趋势的原因是“中国企业近些年来走向国际市场的越来越多,技术上越来越有竞争力,对美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一定威胁。”因为与其他类型的337调查案所不同的是,商业秘密的337调查中必须证明对美国国内产业存在潜在或已经造成了损害。

  冉瑞雪表示,国外对于中国企业的傲慢与偏见固然存在,但同时也应该理性看待,用法律的方式应对贸易战,包括利用美国司法独立这一点去获得对中国企业普遍有利的判例。

  例如,目前涉及商业秘密的美国337调查的判例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即适用美国商业秘密法来裁决人财物等联结点都在中国的案子。事实上,这一点在美国内部也是有争论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位主审法官就在该判例的裁决书中,明确反对适用美国商业秘密法解决纯粹发生在中国的商业秘密案件,认为这会导致国际贸易上很大的问题。

  冉瑞雪认为,对于中国企业被指控盗用商业秘密的美国337调查案,应该不惜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相关产业和机构也应提供支持,因为这不是个案,而是全体中国企业受益的法律规则层面的努力。

  多数案件因员工流动引发

  冉瑞雪坦言:“美国的问题在于总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国,而我们也有自己的问题,在工业化进程中我国是后起之秀,大多数中国企业参与到国际竞争中的时间尚短,在游戏规则方面需要恶补的东西还很多。”

  最典型的就是,大多数商业秘密的案子都是由人员流动导致的,如外资企业的工作人员流动到民营企业。“很多企业在吸纳这类员工时,根本意识不到日后会引发这类风险”。

  中国的经济在转型,中国也正日益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市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冉瑞雪还呼吁,中国也应有自己的符合WTO规则的337调查。她说:“这不仅是为中国企业增加商业竞争中的反制手段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制度保证之一”。(本报记者 张维)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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