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中国商务部4日晚间发布消息称,3月4日,第十二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美国华盛顿举行,本轮谈判为期4天。
2014年1月,中美双方在中国上海进行了第十一轮谈判,首次进入文本的实质性谈判。本轮谈判中,双方将继续围绕文本进行磋商和谈判。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2008年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上启动,迄今已进行了11轮谈判。2013年7月11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过程中,中方宣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只要是国内企业做的,外国企业就可以做。“负面清单”形象来说,就是凡是不禁止的,均允许进入。中国商务部认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谈判显示了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商务部称,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对于加强投资者权益保障、促进双向投资、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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