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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正式通过新“武器出口三原则”

2014-04-02 08:43 来源:羊城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社今晨电 日本内阁今日上午举行会议,决定通过“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大幅放宽向外输出日本武器装备和军事技术的条件。此举意味着,日本放弃实施多年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它也是日本战后和平国家理念的重大转折。

  新出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声称,随着安全保障环境的变化,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向海外输出日本的防卫装备有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日本政府1967年颁布实施“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而根据新的“三原则”,日本将在下述情况下允许出口武器装备和技术:一,有助于促进和平贡献和国际合作;二,有助于日本的安全保障。基于第二点,日本还将可以与以美国为首的安保领域合作国共同开发和生产武器装备,加强与同盟国等方面的安保与防卫合作,确保自卫队和日本人在海外活动的安全。

  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在当天的内阁会议后表示,日本今后将更积极地推进与美国等国的防卫装备和技术合作。

  此间媒体指出,安倍政府放弃“武器出口三原则”,并试图解禁集体自卫权,将使日本战后基于宪法推行的和平发展道路发生根本转变,周边国家也将对日本不断扩大的军事影响力提高警惕。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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