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怎样收税才能做到相对公平和合理,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安颖)
羊城晚报记者 安颖 通讯员:田广 图:采采
近日,美国“超级百万”2.07亿美元得主领奖,对于大奖得主彩民可以说是早已见惯不怪。但这个大奖得主缴纳的高达9200美元,占中奖比例44.4%的税费还是引起了广大彩民的关注。其实,在美国,奖金越高税费也越重是普遍现象,而且由于各州税制不用,有的州,亿元巨奖收费竟高达66%。昔日“强力球”1.22亿美元得主领奖时仅得到4040万美元,各种税费合计高达66%。相比美国,我国彩票中奖的税费仅为20%,可以说相当“优惠”。但是,这个缴税的方法彩民们是否觉得最合适呢?
美国巨奖得主纳税引热议。中国彩民呼吁阶梯税费
我国大奖得主税费比例20%
比起美国,我国大奖得主税费比例为固定的20%,而且不管是中得5.7亿元巨奖的得主,还是万元的得主,缴纳的税费都是一样的,也仅需缴纳20%税费。相对而言,感觉税费低很多。不过,由于我国采用固定税率,无论奖金大小,税费一定。这就引起部分中小彩民的不满。
体彩和福彩的中奖所得的缴税起征点均为1万元,分别在1998年和1994年制定。将近20年过去了,这一标准仍还在执行,而如今的1万元已经不是90年代的“万元户”时代的1万元。那时候,1万元可能值1套房,而现在,1万元连1平米也买不起。
而且,彩票中奖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中万元大奖的机会本来就很小,很多彩民都是长期固定投注,特别是足彩彩民,经常采用1024元、512元、256元这样的复式投注。一位彩民可能需要买几期、十几期、甚至几十期才能中一个万元大奖,而这时候,他其实从投注到中奖,还是亏损的,而此时再对类似的彩民征收20%的税费,感觉有失公允。
中奖缴税别再一刀切
虽然美国中了大奖要缴纳的税费高到令人吃惊,但其实,在美国彩票中奖税费是阶梯形的。美国国税根据中奖金额划分了六个比例的税收档次。600美元—6000美元的部分按10%征税;6000美元—27950美元的部分按15%征税;27950美元—67700美元的部分按27%征税;67700美元—141250美元的部分按30%征税;141250美元—307050美元的部分按35%征税;超过307050美元的部分按38.6%征税。
其他国家,也大多进行阶梯形征税。英国税率在10%—40%之间,0—1500英镑,征税10%左右;1501-28000英镑的部分,征税23%左右;28000英镑以上的部分,征税40%左右。而韩国彩票税率则在8%—35%之间。
其实,现在很多彩民将彩票作为一项长期投资,虽然500万元大奖更多的是靠运气,但是依靠固定的投注,收获万元左右的奖金,对于很多资深玩家,特别是足彩玩家来说,并非难以实现。而这些将彩票作为投资的彩民,往往是彩市最主要的力量,他们的投注最稳定,坚持的时间也最长久。而这些人,虽然可能中万元大奖,但算上之前的投入,可能并没有盈利,这时候,就给他们收取20%的税费,恐怕对这些中奖金额并不大但是长期坚持的彩民来说,显然有失公允。
因此,有专家和彩民呼吁,我国的彩票中奖缴税别再一刀切,对于那些百万元以上的大奖不妨收取较高的偶然所得税,而对于那些依靠坚持不懈的投注和分析,中取几十万、十几万甚至仅仅是万元级别奖金的中奖者,中奖的税费应该区别对待。或许,美国、英国等彩票发达国家实行的阶梯税费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