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国际资讯  > 正文

澳央行宣布维持基准利率历史最低水平不变

2015-08-06 08:5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澳大利亚央行4日在货币政策例会后宣布维持基准利率在2.0%的历史最低水平,符合市场普遍预期。澳央行表示,澳大利亚经济正在回暖,未来仍将继续监测经济数据表现,并相应调整利率水平,不排除进一步宽松的可能性。另外,澳央行在政策声明中修改了有关澳元走势的措辞,令当日澳元汇率大幅上涨。

  经济向好澳央行按兵不动

  此次利率决定是澳央行连续第三个月维持货币政策不变。澳央行主席史蒂文斯在当日公布的政策声明中表示,澳大利亚经济已经重回正轨。目前已获悉的信息显示,澳大利亚经济正在持续增长。尽管增长率略低于长期平均水平,但经济增长仍受益于过去一年强劲的就业率增长和维持在稳定水平的失业率。

  据法新社报道,澳大利亚空前的矿业投资热潮令澳经济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避免了衰退,但随着矿业投资潮的逐渐消退,非资源领域投资增长难以填补矿产投资留下的缺口,该国经济数据在过去一年里开始逐渐走软。为提振疲软的经济,澳央行自2011年11月以来累计下调基准利率250个基点,其中今年2月和5月分别降息25个基点。此后,基准利率一直维持在历史低位不变。

  在此次声明中,澳央行再次提及房价上涨的问题,对资产泡沫风险的担忧也是澳央行对利率按兵不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据路透社报道,受央行调降利率至历史低位的影响,澳大利亚的房价大幅上涨,最大城市悉尼的房价在过去三年里上涨了40%。此次声明称,悉尼房价持续强劲上涨,其他城市房价走势则出现了分化。澳央行正与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合作,评估和防范房地产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不过,澳央行对未来的货币政策走向仍然保持灵活的态度,不排除进一步宽松的可能性。政策声明指出,澳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认为当前维持利率不变是“合适”的决定,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接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相关数据,这将给委员会持续进行的经济前景评估提供信息,并据此判断当前货币政策立场是否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将通胀维持在目标水平。

  澳大利亚统计局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澳大利亚二季度季调后零售销售月率为0.8%,好于预期值0.4%和前值0.7%;6月商品及服务贸易账赤字为29.3亿澳元,好于预期值30亿澳元和前值27.5亿澳元。巴克莱驻澳大利亚首席经济学家基兰·戴维斯表示,澳央行可能将在7日公布的季度货币政策声明中下调对失业率的预期峰值,即不会达到此前预期的6.5%。

  措辞转变推升澳元汇率

  与以往相比,澳央行此次货币政策声明的一大关键不同之处在于修改了对澳元走势的相关措辞。声明指出,澳元汇率的下跌反映了大宗商品期货价格下跌的影响,澳元正在对主要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下跌做出调整。而在上一次声明中,澳央行则指出,澳元的进一步下跌是“可能的并且必要的”。

  据法新社报道,在澳央行政策声明公布后,澳元对美元汇率一度上涨至0.7343,创两个交易日高位。分析师指出,这主要是由于澳央行此次声明不及市场预期的温和,尤其是放弃了呼吁澳元贬值的措辞。

  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资深货币战略分析师肖恩·卡洛表示,从对待利率的开放态度来说,此次声明的措辞与以往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其对待澳元的措辞明显变得更加温和。加拿大皇家银行驻悉尼的经济和固定收益策略主管Su-Lin Ong也表示,澳央行似乎减弱了对澳元的口头干预,进一步来说,澳央行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政策的宽松倾向,因为其宽松立场主要是为了维持澳元的下行压力。

  受大宗商品需求不振、美元走强的影响,近期澳元汇率持续走低,成为主要货币中表现最弱势的币种。据美国《巴伦周刊》报道,自7月以来,澳元对美元汇率累计下滑了5.6%。其中,澳元对美元汇率7月31日跌至0.7235,创六年来最低水平。

  不过,有评论指出,澳央行修改对澳元汇率的评论措辞并不意味着澳元走势的拐点。《悉尼先驱晨报》分析认为,考虑到包括铁矿石和煤炭在内的澳大利亚主要出口大宗商品价格疲软,如果未来澳元持续回暖,预计澳央行关于澳元估值过高的担忧仍将升温。分析还称,澳央行的观点是合理的,当大宗商品价格下滑时,澳元应该相应贬值。大部分专家仍然倾向于认为,长远来看澳元还将进一步下跌。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阅读: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