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美国西屋核电公司根据《联邦破产法》第11条向纽约州联邦破产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西屋公司负债总额98.11亿美元,其东家日本东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东芝公司的年度经营赤字将超过1.1万亿日元(约合100亿美元),双双资不抵债,再创日本之最。不得已,东芝股东大会决定卖掉集团内效益良好的半导体存储设备子公司,以填补西屋的窟窿,断臂求生。但是,此后东芝何以生存?日本社会对此十分关注。
西屋公司是美国核电巨头,目前世界正在运行的核电站有20%以上为西屋公司设计规划。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保护地球环境,在世界性低碳减排大潮中,核电成为“能源复兴”的希望之星。东芝公司为在世界核电市场抢夺优势,于2006年斥资约6000亿日元收购西屋公司,以此为重点发展方向。2008年,西屋一举拿下美国4座核电站新建工程。但是,2011年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核电建设不仅全面减速,安全标准、抗震、防海啸等要求更加严格,在建项目工期延长,因此投资金额连环式增加,造成负担过重而难以为继。根据美国法律,企业破产后经营团队将被要求提交重建方案,经法院认可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同意后可削减债务,启动重建程序。同时,母公司也要脱离与子公司的经营连带责任。
对于东芝公司来说,比较好的方案是一次性赔偿,以切断长期亏损风险。但巨额连带赔偿责任已经让东芝积重难返,资不抵债,在三井住友、瑞穗等合作银行的一再催促下,不得已决定将盈利丰厚的半导体存储设备另立公司并打包出售,以度过眼下经营难关。有消息说,在3月29日结束的第一轮招标中,美国微软、韩国电力集团、台湾地区的鸿海集团等分别投标。据称,东芝今后将依靠铁路、客车等工程业务维持生计,但企业规模缩小三分之一。
西屋公司破产事件反映了日本跨国企业迅速扩张的现状,也给世界跨国企业盲目扩张带来了深刻教训。首先,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发展误入歧途。现任东芝社长钢川智在谈及当年收购西屋时,承认当时决策有误,在对国际市场和对方企业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投资,且金额巨大,一旦失误其风险难于承受。3月31日财政年度结束时,东芝公司债务超过资本额6500亿日元,严重资不抵债,因而今年8月份将被东京股票市场降级,一年后如果债务得不到平衡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其次,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是考验跨国公司经营水平的关键。核电建设和运营技术标准、安全性要求很高。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核电也不再属于廉价投资项目。西屋公司一举投标美国4座核电站,东芝管理层在没有严肃认真论证的情况下就盲目予以批准,且对子公司经营业务监管不力,结果风险变成了现实。
第三,日本式的经营体制弊病暴露无遗。在临时股东大会上,一些多年得不到分红的股东愤怒斥责东芝“骗子公司”“管理层挣工资拿奖金却丝毫没有责任心”等,要求当时的公司决策层承担连带责任。有评论指出,现在的负责人没有创业老板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切以管理层干部会议为搪塞。实际上,东芝两年前就已陷入危机,甚至以财务造假瞒天过海,曾被东京证券市场评定为值得警惕的“问题股”,但至今毫无改进。日本财务大臣也称“看不出谁是东芝社长,不知道该公司的决定权在哪里”。140多年的老企业陷入如此可悲境地,东芝的教训值得世界跨国公司汲取。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