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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提供音乐试听被诉 SNS首次陷侵权纠纷

2011-01-19 11:03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人气颇高的社交网站开心网,因涉嫌在栏目中提供未经授权的歌曲供网友试听及下载,被北京龙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乐公司)起诉侵权,并索赔6.5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这是社交类网站首次因使用网络音乐产品涉及侵权纠纷。

  龙乐公司起诉称,2008年,该公司与歌手姜超、尹相杰签订了版权协议,约定公司享有姜超演唱的歌曲《救救我》、尹相杰演唱的歌曲《爱情花开》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去年7月他们发现,由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公司)创办的开心网(www.kaixin001.com),未经授权许可,就在其网站中的开心音乐栏目里提供这两首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该公司认为,开心人公司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造成重大损失。龙乐公司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心人公司停止在开心网提供涉案歌曲的试听、下载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6.5万元。

  昨天记者联系到开心人公司,客服人员称公司电话对外保密,仅能通过邮件方式接受采访。记者发送邮件后,该网站截至发稿时仍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形式的说明。(王秋实)

[责任编辑: 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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