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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七天后悔权执行难 易迅、大众点评被约谈

2014-06-10 10:0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20年后首次大修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被视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点。不过新法落地快三个月了,记者调查发现,仍有不少电商“缩水”执行,多地网购投诉量不降反增,消费者“后悔权”的真正落地仍需规则细化。

  网购投诉量不降反升

  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这也是消法落地20年来的首次大修。其中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网购已经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由于网购非面对面交易的特殊性,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预期出现差异在所难免,因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等引发的纠纷更是多年来的投诉热点。正因为此,“七天无理由退货”被视为是新消法的最大亮点,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智慧。

  尽管新规承载了人们许多美好的期待,但在接下来两个多月的实际操作中,不少消费者却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上海市民刘先生在淘宝上给儿子网购了一把玩具枪,价格200多元,谁知家里人觉得玩具枪太危险坚决不让拆封玩,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得联系卖家要求退货。但卖家以“来回快递包装盒容易破损无法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刘先生的要求,最后只好作罢。

  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今共受理各类投诉2万多件,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5%。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就是网购投诉,超过600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倍,近四成反映在退货难。

  “新消法实施后,一方面部分电商企业在落实上仍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加,两方面 因 素 造 成 网 购 投 诉 量 的 不 降 反升。”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陶爱莲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投诉24 .48万件,同比增长20 .85%,创六年来的同期新高。

  “七天无理由退货”缩水

  贺小艳在淘宝上经营了一家服装小店。她告诉记者,以往小店是不允许退货的,而从新消法实施后,卖家在编辑上架商品时,“服务”一栏就自动设置为“7天退货”,过去只有天猫商城实行这一政策。“新政策实行到现在,我们成交150多单,客单价在300元左右,退货量约占5%,主要是尺寸不符,也有一些买家收到后觉得风格不符要求退货。”她说。

  不过记者发现,尽管现在有“7天退货”的硬性条款,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淘宝店主并未执行,有的是在主页或宝贝链接上标注“不接受退货”,有的是给退货设置额外条件,也有的是采取一次退货永久“拉黑”的做法。不过,贺小艳认为,小卖家本小利微,尤其是小商品,来回运费比订单价还高,如果还有买家或竞争对 手 搞 恶 意 退 货 , 实 在 是 “ 伤 不起”。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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