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60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百度对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即停止针对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
据了解,此前“乌云漏洞平台”上出现了一个题为“360手机浏览器缺陷可导致用户敏感数据泄露”的虚假漏洞公告。百度随后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发布题为“360浏览器窃取用户密码”的链接,并进行了加红提示。360方面称,百度该行为诋毁并严重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如果任其发展,将会在网民中造成恐慌,如果盲目卸载360安全软件,必然会导致黑客、木马、钓鱼等泛滥。(记者 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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