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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告“专利委”一审败诉 当庭表示将上诉

2014-07-09 10:05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此前上海一家公司以自己研发的语音系统取得专利权在先为由,将苹果公司起诉至法院,而苹果公司则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上海公司的专利无效,在该申请未获通过的情况下,苹果公司将专利复审委员会起诉至市一中院。昨天上午,在这场涉及Siri专利权的行政诉讼中,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败诉。

  Siri被诉侵权国产“小i”

  2011年,Siri技术首次被使用在iPhone 4S上,令iPhone变身为一台智能化机器人。利用Siri,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读短信、介绍餐厅、询问天气等。Siri可以支持自然语言输入,还能够不断学习新的声音和语调,提供对话式的应答。据统计,目前该技术在安卓、WP、台式电脑和iOS上总共约有100万的用户数量。

  然而就在Siri面试并备受追捧的时候,上海智臻公司则认为Siri与该公司2004年申请专利的“小i机器人”十分相似,都是智能对话的机器人,提供智能分析和检索服务。为此,2013年3月,智臻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苹果公司起诉到上海的法院,目前该案尚未审结。而业内人士表示,这起案件中,如苹果公司败诉,Siri技术将不能再在中国大陆使用。

  苹果申请确认专利无效

  为了给自家的Siri正名,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智臻的语音识别专利无效。然而2013年9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21307号决定,支持“小i机器人”专利。

  因不满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苹果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认定上述决定无效,而上海智臻公司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今年2月,案件在一中院第一次开庭,苹果公司提交的28页起诉书中称,涉案专利权存在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范围不清楚等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事实认定错误,故要求撤销。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是在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的基础上作出的,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相应权利保护方案也能够实现,苹果公司提出的专利无效理由不成立。第三人智臻公司也表示,“小i机器人”是一项自主知识产权,该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产品技术先进、创新,并要求法院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当庭表示上诉

  由于案件特殊,一中院专门成立了一个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此案,其中三名法官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庭审中,诉辩各方围绕着六大争议焦点问题陈述各自意见,包括涉案专利权是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是否清楚、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本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

  经过近半年的审理,一中院昨日对这起案件公开宣判。为了从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合议庭制作了一份39页、长达近3万字的判决书。在这份判决中,苹果公司的各项主张均未得到支持,而智臻公司的主张也同样未能获得法院支持。最终一中院一审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宣判后,苹果公司当庭表示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 何欣 )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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