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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打车软件为黑车服务将处罚 最高罚10万

2014-07-31 14:22 来源:解放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8月1日起,《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将正式实施。新的规定和办法针对当下执法行为中出现的取证难、打车软件暗藏黑车、“克隆车”服务链等问题都作出了新的规定。昨天,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规定一一介绍。

  服务克隆车最高罚款10万

  今年4月,机场公安分局在侦破一起盗窃案时发现一条线索:嘉定江桥地区有一改装买卖克隆出租车犯罪团伙,以5000至8000元的价格收购报废车辆,改装后以18000至25000元的价格加价出售谋利。民警在嘉定江桥高潮村一处农村出租房前的空地上,发现3辆旧车,通往该出租房道路两侧有油漆喷涂的 “二手车”及联系手机号码。经相关人士辨认,这里正是一处藏匿、改装克隆车的场所。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田某从二手车市场收购报废车辆,进行油漆喷涂和改装,再给车辆加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和车牌等配件以及伪造车辆运营证照,将车辆改装成克隆出租车,通过网络平台、散发小广告以及熟人介绍等方式,加价出售克隆出租车。

  据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江子浩介绍,近年来,上海每年查获的假冒出租汽车(即俗称的“克隆”车)均超过500辆,几乎占被查获的全部非法客运车辆的1/3。而现行《规定》仅针对驾驶“克隆”车的驾驶员进行非法客运的行为进行处罚。

  但执法部门在实践中发现,“克隆”车出现很大原因是有人专为这些准备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改装服务,不仅提供各类出租车设备,甚至出现专门的改装窝点。不少执法人员建议,处罚“克隆”车驾驶员同时必须实行源头管控,追究提供车辆“克隆”服务的违法者法律责任。

  为此,新的办法扩大查处范围,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社会车辆提供上述“克隆”服务,违反者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

  打车软件须核实车辆营运资质

  近年来,打车软件大行其道。然而较早进入上海打车软件市场的品牌“大黄蜂”推出的“预约用车”专车服务中,出现多辆明显不符合上海正规出租车情况的车辆,涉嫌违规营运。而今年春季,本市一知名出租车公司收到涉及打车软件的投诉近300起,其中一些投诉却无法找到驾驶员,疑似涉及黑车。政府管理部门也发现,在手机软件打车服务运营过程中,少数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作核实,导致合法、正规的客运服务队伍中混入“黑车”。

  江子浩表示,手机软件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不应轻易遏制,但必须规范有序。为此,《办法》相应增设了监管措施,要求召车信息服务商必须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驾驶员和车辆的信息,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营运资格的认定;对于经认定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服务商不得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对于违反上述规范要求的,管理部门将对服务商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

  录音录像可作为查处证据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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