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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网上1900元购"名犬" 货不对板不退款

2014-08-12 10:07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消费者诉商家不诚信且多收了800元保险费,消委会提醒网购“宠物狗”需谨慎

  2014-08-12 我有话说(0人参与)

赶集网上1900元购"名犬" 货不对板不退款

  小陈指定购买的边牧犬。受访者供图

赶集网上1900元购"名犬" 货不对板不退款

  在火炬开发区工作的小陈花1900元网购了一条宠物狗,收货后却发现狗的性别弄错,外型也不是自己当初所定,而且,商家承诺可退还的800元“保险费”也迟迟不到账。和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小陈向中山市消委会投诉此事。中山市消委会表示,非生活类消费投诉不在业务受理范围内,但建议市民谨慎网购“宠物狗”。

  消费者投诉 网购宠物狗一周内死亡不能退款

  7月17日,小陈在赶集网上一家名为“犬心犬意宠物会所”的店订购了一条雌性边境牧羊犬,一共花费1900元,其中,有100元的托运费和800元的保险费。根据商家的承诺,800元保险费在收到小狗后可以全额退还。另外,小狗会在3日后通过航空托运至珠海三灶机场。

  7月20日下午,小陈在珠海机场接到了小狗。他发现,这是一只雄性狗,外型和自己当时预定的有差别。他当时便在QQ上向商家反馈信息,但对方称,这条狗就是此前向他推荐的那只,只是实物会比照片看上去小一些而已。而且,狗的价格和性别没有关系。

  和商家沟通一番后,小陈接受了这条狗,开始等待商家承诺中要退的800元“保险费”。一周后,他发现这笔钱一直没有到账,便再次在QQ上与商家沟通。对方告知,这笔钱没有了,因为小狗中途转机的时候用掉了。“他说小狗是从杭州转到沈阳,再从沈阳转到珠海或者广州的。”小陈说。

  小陈的说法得到了两位网友的证实。在广州读书的网友“小丁”告诉记者,她花了1700元(含500元保险费)购买了一条萨摩耶犬,可是小狗到家四天后就死了。她跟商家讨说法,对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愿退款,“他之前承诺15天内有问题可以退款,而且也要退保险费的,现在却什么都不退。”

  商家回应 没人能保证活体动物卖出后不死亡

  据小陈和小丁介绍,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一位齐齐哈尔的市民。事情发生后,他们曾多次与商家沟通,但对方打太极,跟他们的说法都是:小狗在送货的过程中发生了转机的情况,保险费因此用完,不能再退还。“我们分别不同时间打电话问他,他的回答都一样。”小陈说,“事发后,无奈之下,他只能向中山市消委会投诉。”

  8月6日和7日,记者根据小陈提供的电话先后两次致电这家宠物店,一位姓王的男士称,他们的小狗确实在该店购买,但他从未承诺过要退保险费,“如果不转机就退,转机就不退,但我们基本都会转机,从其他的地方先到宁波再送到目的地。”该男士称,小狗养在其他的地方,转到宁波是为了核对有无问题。另外,没人能保证活体动物一定不会死,小狗卖出后死亡,不会给予全额退款。

  “你可以再花半价买一只,但要加检疫费300元,如果第二只再死了,我们会全额退款。”该男士说。但是,当记者问及他的承诺是否可信,如何确保有效时,他却说:“我们会挑最好的给你,但是谁都不能保证一定不死。”(记者/高薇 通讯员/谢辉)

  ■提醒

  中山市消委会:

  非生活类消费品投诉

  不在受理范围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以此来看,宠物狗不属于该法律调整范围。因此,暂时无法调解此类投诉,只能给消费者做一些指引。另外,他们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要谨慎,尽量不要选择网购。

  中山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黄磊:

  消委会应受理投诉

  商家需举证无责

  黄磊认为,此类消费也是一种娱乐和生活需要,可以列入生活消费,应纳入消委会的受理范围。商家若不承认有保险费,应该进行举证,提供具体的收费单据,例如各项收费明细等。若收费明细清晰,则可以认定为合理收费,否则属于不合理收费,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另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可到杭州或中山消委会投诉。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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