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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再次确认招股书:马云持股比例8.9%

2014-08-18 10:58 来源:信息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8月13日凌晨,上市在即的阿里巴巴集团更新招股书文件,最受关注的一点是——更改了与支付宝的母公司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小微金服”)的利润分成协议,并同时以5.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2.19亿元)现金代价和7年年费收入的价格,将目前归属阿里巴巴集团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与资产将出售给小微金服。

  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剥离,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可以令公司专注于其核心电子商务业务,消除其资产负债表中包含贷款组合的直接风险。而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最新协议,如果政策层面得到允许,阿里巴巴将支付宝的红利从一次性补偿转换为长期持有,同时把利润分享范围从支付宝扩展到整个小微金服集团。

  资料显示,小微金服支付宝100%的股权,同时还持有天弘基金的51%股权、众安保险的19.9%股权、招财宝平台、和阿里小贷的部分股权,小微金服还同时在申请目前备受关注的银民营行,未来将涉足网络银行业务。

  与此同时,利润分享比例也从49.9%调整为37.5%,也即是一旦小微金服上市,阿里巴巴集团可以选择“利润分享”终止,从而一次性获得IPO时小微金服总价值的37.5%(取消上下限额)。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新协议,各方约定的小微金服IPO的条件为估值超过250亿美元,按37.5%的比例计算,阿里巴巴集团可以获得的一次性现金回报将不低于93.75亿美元。而按照此前的协议,阿里巴巴只能从支付宝的上市中获得最高60亿美元的收益。

  另外,招股书再次确认了马云个人在小微金服的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会高于其在阿里巴巴集团所持有的比例,即8.9%。

  阿里巴巴与支付宝

  ●2004年 支付宝从淘宝网分拆独立,同年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05年 随着雅虎的入局,阿里巴巴股权结构变为雅虎持股39%,阿里巴巴员工31.7%,软银占29.3%,支付宝亦如此。

  ●2011年5月 为获得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宝从阿里巴巴分拆独立,变成100%内资公司;阿里与雅虎、软银签署协议,规定支付宝每年向阿里支付49.9%的税前净利润等费用,一旦支付宝上市则改以一次性向阿里集团给予上市总市值37.5%的现金回报。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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