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5日向6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获得试点批文的企业有: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用友移动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邮世纪(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理论上,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即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工信部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帮助转售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让广大用户尽早享受到民营企业开展的移动通信业务。
移动通信领域是目前电信业发展最重要、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
据悉,工信部于2013年12月向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2014年1月又向8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第二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此次发放的是第三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