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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虚增利润1.2亿元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投资者索赔启动

2016年07月26日 09:34:52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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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 (吕骞)大智慧虚增利润1.2亿元被证监会顶格处罚的消息披露仅一个周末后,投资者索赔也紧密跟进。

  7月22日,证监会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1519)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

  “经过十四个月的漫长等待,处罚决定终于公布,今天上午,我代理全国首批三十位投资者起诉大智慧,索赔金额约2000万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签收起诉材料,标志着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正式拉开序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5月,我们就第一时间开展索赔预登记,得到全国各地投资者积极响应,有两三百位投资者提交索赔资料,这些投资者的亏损金额普遍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个别人的损失高达几百万元,其中,大部分已经办好委托手续,我们将分批起诉到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曾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损失(包括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利息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只要买入均价高于27.58元/股,就可以索赔买入均价与27.58元/股的差额损失等。

  据了解,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主要集中在2015年3月下旬至4月30日期间高价买入,其中4月30日涨停价买入大智慧股票,当晚却看到公司被调查公告,5月4日、5日连续遭遇两个跌停,这部分投资者维权意愿最强烈。

  其中一份起诉资料显示:投资者陈先生在2015年4月30日以33.1元/股买入大智慧股票27200股,上述股票在5月6日以26.15/股全面卖出,经律师计算,可以索赔189428.98 元。

  陈先生很气愤的告诉记者,当时看到大智慧重组湘财证券的消息,就于4月30日当天买入,晚上就遇到公司被调查的黑天鹅事件,五一节后连续两个跌停,不得不割肉,损失惨重,大智慧财务造假1.2亿元,严重欺诈中小投资者,希望索赔可以挽回损失。

  厉健律师分析,根据大智慧处罚决定、同期股东人数、股价跌幅等情况分析,预计大智慧投资者索赔人数和索赔总金额可能创下新纪录。当时大智慧登记股东约15万人,依据2015年3月至5月大智慧股价走势和成交量,参考此前相关案例索赔规模,如佛山照明案原告2749人,索赔金额3.85亿元。据此推算,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预计大智慧索赔人数可能超过五千人,索赔总金额或突破五亿元。

  律师提醒,投资者索赔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沪深证券账号,营业部盖章)、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大智慧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审核后,对符合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律师将提供进一步法律文件。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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