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首日,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业务成监管重点。9月1日,包括新华社在内多家媒体报道由于三家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在搜索引擎上做“人流”广告,上海市工商局已对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和上海徐浦中医医院三家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以及百度、搜狗等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对此,财新记者于9月1日多次联系上海市工商局,尚未获得案件更多信息。截止发稿,上海市工商局也未在其官网公布调查情况
百度官方对财新记者表示,经百度业务审核部核查后确认,在百度平台上线前,报道中提及的三家医院均提交了合法的医疗行业营业执照和广告审查表,且其广告审查表涵盖妇产科范围。目前,百度方面已第一时间下线相关涉事医院违规账户,并将全力配合监管执法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
百度还表示,自5月整改起,百度已对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四大行业下发新的资质审查标准,强制推广企业提交包括营业执照、主体资质证明、银行对公账户验证和ICP备案等10余种资质证明。百度称,将自即日起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广告主“钻空子”,提交不符合其广告审查表要求的广告物料。
截至发稿,搜狗则还未就此事回复财新记者查询。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由国家工商总局在7月8日发布,9月1日起开始实行。该办法首次明确,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还要求,对医药领域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详见财新网报道《工商总局:付费搜索广告属互联网广告》)。
7月26日,工商总局进一步下发《关于做好<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查处一批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