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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富豪数量进前四 收入分配更需调

2010-04-01 09:46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法制晚报》报道,花旗私人银行日前公布的《2010财富报告》指出,身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为世界贡献了34.3万名“合格富豪”,数量排名全球第四。

  所谓“合格”,是因为拥有100万美元可投资资产的高净资产人士才能进入花旗的“法眼”,在这个标准下,来自京沪深穗等城市、拥有多套住宅而“被富豪”的人群数量就被忽略了。笔者估计,如果放宽准入门槛,以绝对资产额来作统计标准,我国的“交椅”位次当还能向前挪挪,拿下美国可能略有困难,但超越英、日当无问题。

  不过也要指出,这是富豪榜,不是穷人榜。虽然国家的GDP和财政收入连年高增长,但是从人均角度看,我们的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实是比较落后的。按照去年的总量口径看,我国人均GDP只有约3600美元,排位在世界一百位之后,大体上,只相当于世界人均GDP水平(8000美元)的44%,连世界人均的一半都不到。更不要说和发达国家人均40000美元去比较,连别人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可见,富豪愈多,以收入分配调整促动公平正义的工作也亟待全面提上日程。

  不过,对我国而言,收入分配的结构调整却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

  早先,曾尝试过对高收入人群征收超额累进制的所得税,后来,又尝试过向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但从效果上看,随着富人们避税手段的增多,针对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的加税策略,已显现容易伤及广大中间层的问题。而转移支付的力度、结构更难以把握,使得效果不一、惠及面也相对有限。

  因此,今后再行推进收入分配调整、实现总理所说的“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不妨纳入一些新思维。

  一是不能再搞“劫富济贫”。和谐社会不能是一个“仇富”的社会,让富人感到安全,安心创富,对于实现经济增长、“做大蛋糕”,并为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方式提供支点,是充分且必要的条件。但是,考虑到现实条件,当收入、所得的税收征缴不足以遏制贫富分化的时候,应该考虑尽早以对实物资产、遗留和赠与资产征税等新的方式,解决富者愈富现象,这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化解富人通过资产代际转移,可能造成新一轮的社会不公平时,所采取的较为通行的方式。

  二是要通过正常途径让穷人建立可持续的“脱贫机制”。这就需要进一步增加学习、就业等改变命运的机会的公平性、透明度,甚至不妨取法某些发达国家针对少数族群的扶持策略,给穷人、弱势群体更多的机会,把资源向他们进行适度的倾斜。只有在承认人的起点差别的同时,力保过程公平的底线,才有可能让公众坦然接受结果差异的合理性。

  三是要尽快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在富豪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力保穷人不能变得更穷,穷人不能变得更多,穷人的比例不能变得更大。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保障机制决定了社会安全的厚度,决定了穷人是否能够活得更安心、更有尊严。在此,不妨考虑将征收的资产物业税、巨额财产税等税收收入按比例直接切分给民政部门、社保基金,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处境和退休人群待遇,甚至不妨建立专项基金,为弱势群体提供大病医疗救助保障。

  只有穷人安心,才有富人舒适的生存空间,否则所谓富裕,只是数字,绝不包括惬意的心态。

[责任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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