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经济观察  > 正文

向松祚:房产税征收不能一刀切

2013-02-21 14: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时,昨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其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内容引起高度关注。不过,一些专家和学者把目光聚集在废除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上。

  这是“新国八条”出台两年来,政府针对房地产调控做出的又一次明确表态,很多人都嗅到了“国五条”可能给火热的房产交易市场带来的寒意。但是和市场传言的政策力度相比,这一次政策手段显得似乎有些温和。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这五方面政策措施大多是对原有措施的强调,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

  和多数专家学者重点关注限购、二套房贷政策不同,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指出,中国房地产价格问题的解决需要制度性根本改革。具体来说,一是废除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由预收70年改为购房后每年征收。二是降低购房环节税负,实行对人均基本居住面积外的房产重税。三是房产增值征收利得税,使投资、投机获利机会趋于零。四是把40%的家庭纳入保障房范围,并根据收入动态调整,禁止转租。

  还有人分析指出,从根本上来说,中国高房价的症结是在于高地价,高地价的原因在于政府对于土地收入的依赖。

  有人说,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喊了N年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昨天开会提出的五项措施,能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范剑平提出的四点建议,看起来很有道理,似乎也不是很难做到。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采取行动,或者说难以实现?要想真正解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我们需要探索这些问题的答案,多问几个这样的“为什么”。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对此作出评论。

  新“国五条”的出台对于整个楼市来说是一个“很直接的提醒”,但是,政策能否触及中国房价快速上涨的根本,引起了业界争论。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指出,要想根本解决中国房地产价格问题,首先要废除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废除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很多学者已经一再呼吁,但是,为什么一轮又一轮调控政策都没有把重心放到这个问题上?

  向松祚:推出土地出让金预收制度,70年预收制度其实已经提了很多,包括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也都提出过。这个实行起来核心是我们现在整个国家税收制度深层次改革没有推进,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事权与财权收入互相匹配,现在地方政府除了延伸或社会基本职能之外,还承担了大量经济发展职能,钱从哪里来?通常讲,地方政府主要是税收、土地出让收入,有的可以发一点点债权,再拿一点银行贷款,但是实际上主要收入是土地出让收入和税收。为什么这几年我们在谈到房价上涨过快的时候,很多人把眼光都在盯向土地价格过高,土地价格过高确实是房价过高非常重要的原因,虽然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地方政府没有动机去改变税收制度。要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必须在中央和地方财税体制调整,进行彻底的改革。

  在房产税方面,范剑平建议“实行对人均基本居住面积外的房产重税”。昨天的会议也明确了,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目前,推进房产税试点困难重重,为什么新政仍然强调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向松祚:很多人都提过,国家现在在准备扩大房产税试点,方向是对的,而且国家也在出台方法来采取实施,这里所谓人均住房面积以外,主要在操作上有一些难度,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全国住房信息非常严密的信息网络,同时对基本住房面积,哪些人已经拥有基本住房,必须要有彻底抽查,要摸清家底。

  我们现在的问题在哪里?现在如果要征税,征税的前提就是要摸清家底,要掌握这个信息。现在没有摸清,所以征税难度很大。我建议,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比如住建部或统计局牵头之下,把全国的家底摸清。

  范剑平提出的“房产增值征收利得税,使投资、投机获利机会趋于零”的建议,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目前,我们具备对房产增值征收利得税的基础吗?

  向松祚:从原则上我不同意这个意见,投资、投机怎么区别,这是很大的问题。如果这个人他的财产收入来源是清晰的,只要没有利用信贷手段去炒房,我就不愿意炒股票,就愿意把我的钱炒房,为什么要征税我的税?把他的税收征为零,买房和买股票的区别在哪里呢?买股票或者买别的投资的收益是不是也要征税,这个问题大家要慎重研究,不能为了抑制房价,凡是投资房地产赚的钱全部就要把它收走吗?就要把收益变成零吗?

  投资房地产或者投资股票投入其他的实业的区别在哪里呢?这个办法大家需要慎重思考,不能简单一刀切。

  范剑平建议把40%的家庭纳入保障房范围,保障房小户型并根据收入动态调整,禁止转租。40%,这不是个小数目;根据收入动态调整,这个提法也很值得研究。为什么要“根据收入动态调整”?

  向松祚:我不太同意这个说法,40%的家庭是什么家庭,我们要有个标准。家庭的收入本身是个动态过程,大学生、研究生或刚刚参加工作的人收入很低,这些收入的家庭应该纳入到保障房保障范围,随着收入升高以后,就丧失了保障房的资格,所以这一定是一个动态的调整。很难一刀切。要根据各个城市、各个地区具体的情况。现在家底不清,究竟有多少家庭没有住房,应该纳入到保障房的范围,这个信息不清楚,很难做到一刀切。

[责任编辑: 王君飞]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