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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业乱象揭秘:“丧事不问价”助长腐败

2013-04-01 14:24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直以来,“贪污腐败”、“职务犯罪”这些词语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关联度颇高。然而,从近段时间一些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殡葬管理行业也同样存在职务犯罪的现象。殡葬管理人员从哪些地方敛财?殡葬行业的职务犯罪有何特点?《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陈和平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因为“单位的事”坐上被告人席。

  根据检方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23日间,福建省泉州市殡管所在办理殡葬业务过程中,向承包办理丧事事宜的中介人员曾某平、蔡某恩、吴某新、吕某庆、陈某轮、黄某欠等人收取“红包”合计58万余元。殡管所收钱后,为曾某平等人在办理殡葬业务过程中关于灵车、场地、火化时间安排等方面予以照顾。陈和平作为主持该所工作的副所长,同意收取这些钱,并指使办公室主任吴伟忠负责款项的收取、保管等。

  此外,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陈和平和吴伟忠每月上旬将收取的部分“红包”合计10.3万元私自截留并占为己有,赃款由两人平分。吴伟忠还单独侵吞了另外的3.1万元。检方认为,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殡管所的刑事责任;应当以单位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陈和平和吴伟忠的刑事责任。

  3月20日,主审该案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表示,因案情复杂,该案自去年年底开庭后至今尚未宣判。

  “陈和平案发,只能说他比较倒霉。”福建省民政系统的一名内部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其实一些殡葬管理人员“收红包”现象长期存在,也是这一行业的潜规则。

  殡葬管理人员屡现贪腐

  陈和平并不是第一个涉嫌犯罪的殡葬管理人员,在他之前,仅在泉州,就有多名殡葬管理人员倒在了“红包”面前。

  2010年,泉州下辖的晋江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单位受贿案,晋江市金井镇殡仪管理服务站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该单位负责人洪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57岁的泉州人王某全,在担任晋江市殡葬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监督管理晋江全市殡葬服务行业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2.7万元,给予殡仪站竞标者、殡仪站负责人等人“关照”。2010年4月,晋江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全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两年。王某全退出的2.7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1年1月,晋江市纪委通报称,龙湖镇社会事务办原主任陈某利用负责该镇殡葬管理的职务便利,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以合作投资经营龙湖镇政府殡葬服务站工作的名义,收受承包者施某送给的人民币共计10万元。最终,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

  《法制日报》记者用百度搜素“殡葬判刑”这一关键词发现,全国各地几乎都有殡葬管理人员因发“死人财”被判刑的报道,贪污受贿数额最高达数百万元,低的至少也有几万元。

  福建省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称,殡葬管理人员手中掌握殡葬服务的众多资源,大到陵墓工程发包、墓料购进,小到遗体火化、骨灰盒采购,这就为个别殡葬管理人员中饱私囊提供了条件。

  服务暗藏灰色“利益链”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亲人在医院去世不久,就有人上门主动联系,称可以协助操办丧事。

  泉州市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些人很可能就是殡葬中介机构的人。有些医院的太平间被殡葬中介机构“承包”,或者在里面安插耳目。只要医院有人去世,短短几分钟内,殡葬中介机构就可获知逝者的信息,主动联系逝者家属,做家属的“思想工作”,推销他们的服务。

  3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泉州采访了从事殡葬中介近10年的阿彬。

  “在我们行内,将这种为逝者家属提供的整套服务称为‘一条龙’服务,只有把事情交给我们去打点,整个丧事才可能操办得顺利。”阿彬说,如果不找中介的话,那么逝者家属将会面对种种刁难,延长时间不说,还会搞得很不愉快,甚至发生冲突。

  阿彬承认,逝者家属出的钱有一部分落入中介者手中,但他们也要打点好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这也正是丧葬费用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如果逝者家属自己去殡仪馆办手续,难道办不下来吗?

  阿彬称,当然可以办下来,可路就不一定畅通,每过一道关卡都可能被刁难。

  “比如,殡仪馆一会儿说没车接,一会儿说没冰棺。有时明明有火炉,却说都在烧,要让你等。”阿彬说,为什么会这样呢?说白了就是殡仪馆和中介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形成了利益链。殡仪馆收了中介的好处,自然要替中介办点事。

  记者在泉州市殡管所了解到,殡葬服务的基本费用大概有5项,分别是火化费、运费、收尸接尸费、普通馆租金和骨灰寄存费,这些费用都是政府定价,总共费用大约1000元。而丧属自选服务有三十多项,如洗身、更衣、化妆等,实行政府指导价,高的一项可达几千元。

  一些有过丧事经历的群众告诉记者,他们也不清楚丧葬费用究竟花多少才合理。很多人有着“丧事不问价”、“花钱买安慰”的心理,甚至有人觉得花钱越多就越孝顺。也正是这样的心态,使得某些不法殡葬从业人员漫天要价。

  殡葬行业亟待立法规范

  一个骨灰盒成本不足百元却敢卖几千元,一块不足5平方米的墓地售价却达十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近年来,殡葬乱象越来越为人们诟病,殡葬费用越来越成为老百姓无法承受之重。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这些年泉州涉及殡葬行业的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这类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高,且以窝案串案居多。

  这位法官说,目前我国殡葬管理还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殡葬管理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不仅代表地方政府对殡葬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还进行殡葬经营,集管理、执法、经营于一身。“管理者本身就是经营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角色混淆,权责不分,使得行业潜规则盛行,必须加强立法规范。”这位法官说,目前殡葬服务行业只有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但该条例立法层次较低,仅对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据了解,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仍未出台。

  有关人士建议,应尽快出台殡葬法,实行管办分离,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公平竞争。  本报记者吴亚东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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