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三步并作两步,肖萍(化名)飞快地从厨房冲进卧室,摁下电源开关,打开电脑,右手按在胸口,嘴里嘟囔着:“开机怎么又这么慢。”
“走这么快,还不穿防护服?”丈夫木冲(化名)皱着眉头。
“都吃进肚子了,还穿什么防护服。”听着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木冲一时怔住了。
肖萍挥挥拿在左手的一根黄瓜,“看看,才放了3天,就成这样了”。
稳住肖萍的左手,木冲定睛看去,只见黄瓜的一头鼓起了一个大包,足有乒乓球大小,“这是传说中的变异吗”?
“没工夫跟你开玩笑。”肖萍开始百度“有毒黄瓜”。
对于肖萍夫妇来说,5月18日这个周末是“黑色”的。“这种东西,大人吃了也就算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作为一名“准妈妈”,肖萍不能忍受任何带“毒”的东西,“避过了生姜,没想到摊上了黄瓜”。
在肖萍看来,食品安全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话题,虽然过多地谈这个问题不利于养胎,但她还是想弄明白,为什么食品就安全不了?
“史上最严”“严惩重处”打击食品犯罪频出狠招
冷静下来的肖萍,不想再去追究“有毒黄瓜”的责任,之前下肚的两根黄瓜早已消化殆尽,再想无益。倒是“食品安全”勾起了这个理科毕业生较真的心。在北京市一家网络公司任职的肖萍,平日只在闲暇时浏览一点新闻,偶尔吐槽一下无良商贩,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倒不甚明了。
百度“食品安全”,满眼尽是消息、评论:
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10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打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行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而关于“人头落地”的消息和评论则让肖萍眼前一亮。
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挂牌后的首场记者会,通报5月初至9月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安排。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指出,目前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网络上,在涉及食品安全的话题中,关注度仅次于“人头落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其中的亮点不仅在于“严惩”,而且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的犯罪定性。有评论认为,这是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品安全治理法治进程的又一次飞跃。
[责任编辑: 郜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