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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折射中国人口政策新趋势

2013-06-05 13:0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济南6月4日电(记者 叶婧、王海鹰、潘林青)日前,位于中国东部的人口大省山东取消了已执行25年的二胎“生育间隔”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第二胎的生育时间。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前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不仅取消了现行条例中关于“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的规定,并明确提出“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

  数据显示,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实施计划生育以来,中国少生了近4亿人。中国早期的计生工作多以“严控人口增长数量”为核心,从1988年出台《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至今,山东省一直执行二胎生育女方需年满30周岁的人口计生政策。

  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人口计生形势的变化,为了降低“代际生育率”而存在的“生育间隔”成为中国人口计生工作中亟须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专家认为,从生理上讲,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为23至30岁。实行生育间隔,增加了家庭的生育养育成本。一些接近30周岁的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之后,大多不愿意采取补救措施,而是倾向于把孩子强生下来。这可能影响人口素质。

  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告诉记者,生育间隔政策已不适应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继续执行生育间隔政策,增大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和成本,达不到预期效果。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少华等认为,拉开间隔生育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人口计划而采取的应急措施。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山东实际对条例作出修改非常必要。

  在山东之前,上海、海南、新疆、湖南、浙江、安徽、福建等十多个省(区市)已经取消了生育间隔,还有部分省份也准备取消这一政策。近年来中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不少地方法规,例如不少省份已经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依法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分析人士指出,时移世易,中国一段时间以来的人口红利正在逐步消失,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人口政策合情合理,折射出中国人口政策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新趋势。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王桂新等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生育,体现了政府的人性化。“目前符合生育二胎的人群实际规模有限,因此产生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不至于有暴增或是严重的生育堆积。”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出现了相当长时期以来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不少专家认为,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造成的社会压力。

  据统计,“十一五”(2006-2010年)时期,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以内。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马广海认为,中国理想的代际均衡的生育率为2.3胎。保证一定的生育率是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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