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经济观察  > 正文

该承担责任时 别老拿“临时工”说事儿

2013-06-06 10:3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再现“临时工”

  资料图片 同工不同酬 朱慧卿绘

  “临时工”究竟是什么工?

  “我是一个‘黑护工’”——法律上已无严格意义上的临时工,但实际生活中临时工仍大量存在,主要分布在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收入偏低、保障不健全。详细>>  

  为啥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

  既有客观需要,也有用人单位为逃避本应支付的用工成本、减少麻烦,迫使本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为临时工。法律应明确哪类岗位可以使用临时性劳动力,临时的期限应在多长时间内。详细>>   

  责任全归“临时工”还要“正式工”干嘛?

  谁允许“临时工”执法的?谁允许城管部门擅自聘用“临时工”的?这些“临时工”的薪金福利从何而来?这些关键事实,都需要一个来自行政体系之外的独立调查。详细>>   

  杜绝“临时工”

  资料图片

  “临时工”不是“挡箭牌”

  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是临时工……“临时工现象”一再发生,不仅人民群众的忍耐到了极限,而且更使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形象一落千丈。用临时工推脱卸责现象当休矣!详细>>

  “临时工干的”,怎能令人信服?

  城管执法,不可“粗痞化”。一句“临时工做的”,非但难以取信于公众,恐怕还会招致更多质疑。它包含的卸责心态,负面效应同样不可小觑。详细>>    

  公众有权对临时工执法说不

  非法定的人员本来就不具有执法权,这是法治题中应有之义,禁止临时工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必然,是进步的表现。由于临时工执法现象存之久矣,且受到一些执法部门的欢迎,禁止起来并非易事。从善治角度,窃以为应该给公众赋权,明确告诉公众,可以对临时工执法说不,并开辟通道,接受投诉并及时处理。详细>>

  公开透明调查取证才能取信于民

  这种境况下,要让人相信事情是临时工干的,需要的是公开透明的姿态和第三方有力的调查取证,如若不然,任何的辩解,都让人感觉在逃避责任。详细>>

[责任编辑: 王君飞]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