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产生种种疑惑,莫不是对内部调查和执法“官官相护”的担忧,害怕该案在轻飘飘的处分和最终无罪化的处理中,放掉了深挖背后腐败毒瘤的机会。
陆丰市日前就舆论热议的“房爷回家”事件,通报了赵海滨案件的调查情况,称纪委对赵海滨违纪问题调查终结,并已作出处分决定。汕尾市公安机关对赵海滨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也已立案侦查。
被曝违规持双重身份证、坐拥192套房产的赵海滨,在被“双规”“双开”之后,终于迎来了党内调查的最终结果。然而围绕这一调查结论,盘旋在大众脑海的种种疑惑却并未消解。
此前有媒体报道,赵“双规”结束后即向媒体喊“冤”,自称“问题已经彻底查清”,“组织一定会给我一个公道”。然而,官方通报紧随其后,赵海滨不仅存在违纪现象,且涉嫌经济犯罪。如此一个存有犯罪嫌疑的人,何以在调查结束后摆出一副无辜者的姿态?又何以得出“彻底查清”的结论?这些隐含在当事人表述和官方通报中的矛盾之处,难免让公共舆论疑惑丛生。
同样,调查显示赵的违纪问题只是:持用两个身份证号,以“赵勇”身份经商办企业,隐瞒其真实身份出入境香港。就公众聚焦的192套房产,调查认为是其经商所建且已经转让。在这一核心问题上,官方的调查缺乏充分的事实佐证和信息披露。其房产资金来源如何?是否动用了公权力资源?合作经商的背后有无贪污渎职等腐败行为?诸如此类疑惑的答案,并没有在调查中得以详细的展现。如此难消公众的疑虑。
更有意思的是,在调查作出轻描淡写的结论之后,陆丰市纪委将赵海滨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移交公安机关。这意味着该案在法律上已由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而演变为普通的经济犯罪。对于其经济犯罪的线索,无论是纪委还是公安机关,目前也都无详细信息透露。如果出于案件侦破的需要而暂时保密,那么为何在案件已经立案侦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迟迟不采取侦查的强制措施,反倒是强调嫌疑人享有完全的自由呢?这种刑事执法权的克制,究竟是缘于涉嫌的经济犯罪不严重,还是有其他方面因素的考虑?
之所以产生种种疑惑,莫不是对内部调查和执法“官官相护”的担忧,害怕该案在轻飘飘的处分和最终无罪化的处理中,放掉了深挖背后腐败毒瘤的机会。其实,如果当事人真的无辜,何不以更坦诚的态度和更细致的事实,去化解人们心中的不解呢?
本报特约评论员兵临
[责任编辑: 王君飞]